说话间,几人路过一间教室,里面培训老师正在授课,讲台的“学生”有年轻人也有中年人,听得都很认真。
江不经意提:“我记得去年你们这家机构救助了两个曾列为失踪人的受害人,女,一个叫郗望,一个叫陈熹。她们也是住在这里么?”
靳寻略诧异,当然是演的:“江警官也知这件事?”
江:“刚好看了新闻。她们后来怎么样了?”
靳寻:“哦,她们一直没有住在机构。因为她们两人况特殊,一直被人囚禁着,十几年都没有接过人群,和社会脱节,来以后怕生人。我们考虑之后就决定在城找一两室一厅,让她们住在一起,还有专门的阿姨负责饭,定期还会有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。”
这说辞与实际况是吻合的,江又问:“住了多久,也是一两个月?”
靳寻:“不止。原本我们的安排是一年,但还不到半年,她们两人就说找到工作了,要离开一段时间。至于怎么回事我就不知了,我也是听手人说的,说她们离开之后就没有再回来。”
江笑着扫了靳寻一,若不是知事,还真会相信他这说辞:“我记得那次救助,黎湘还面宣传。”
靳寻:“不止宣传,这件事她很上心,后来还多次探望过两人,听说每次去都要待上一两个小时。”
听到靳寻的描述,江忽然不懂了。
难靳寻肯定他们绝对查不到于莉和郗望的联系么,否则为什么要调黎湘与郗望、陈熹是如何相的?这样的细节如果靳寻和机构有意隐瞒,他们很难知晓,毕竟所有知者都是机构安排的。
一个女明星和两名女受害者相洽,每次见面都要一两个小时,而且不是对外公开表演,而是私往,这听上去实在让人费解。
不,别说是女明星了,就是一个普通人都未必得到。
这无关歧视,而是一合问题。
受害者的心理状况是非常复杂且脆弱的,他们有心理创伤应激综合征,就是所谓的ptsd,他们与正常人不同,很难开展正常往,更不要说是生活环境、外表、经历有着极大差异的演艺圈明星。
如果是为了对外营造一个有心的形象,不该这么隐秘,如果只是于个人意愿,那就一定会有个动机。
江还记得他和戚沨有过一次类似的讨论,戚沨说,一个没有受过救助训练的人不会无缘无故向另外一个人伸援手。一时的帮助可以是人互助本能,期的帮助则一定有“自我补偿”的原因。
而这自我补偿,比如救助者曾经的经历令他有了遗憾,极其需要救赎,所以就通过帮助他人完成自我救赎。
那么黎湘对郗望、陈熹是怎么想的呢,因为自我救赎么?
江边走边想,对于靳寻后来的介绍都是左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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